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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回大地,万象更新,到处呈现出勃勃生机和美好的希望。近日,我队领导班子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接连受到到中共哈密地委、哈密地区行署和哈密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表彰奖励,体现出地、市领导对我队工作的认可和肯定,更为我队2008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。
2月21日,中共哈密地委、地区行署表彰了2007年度优秀县处级领导班子(先进单位)和优秀县处级干部(先进个人),我队榜上有名,大队领导班子被授予地区级2007年度优秀县处级领导班子,大队党委书记张云龙同志被授予优秀县处级干部。
一年来,我队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将我队经济融入到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中,依法经营、诚信纳税,在提升我队经济增长的同时,也为哈密地方经济作出了贡献。2007年我队经济总量实现2.6亿元,纳税3000余万元,连续两年被评为哈密地区纳税突出贡献企业。
我队领导班子讲团结、识大体、顾大局,主动履行单位的社会义务,面对哈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,我队向地区捐助100万元救灾资金,并组成抢险小组前往哈密市二堡镇开展桥涵紧急排水等工作,为抗洪抢险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,受到了地区有关领导的高度赞扬。
大队领导办班子密切联系群众,知难而进,不断改善和完善大队产业装备水平和职工群众工作生活环境,积极开展军民共建、城乡共建、社会救助、社会公益等活动,其中节水节电、文明单位建设等工作走在了地区的前列,为我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。
尤其是50年队庆活动成功举办,使我队干部职工的凝聚力、向心力空前提高,呈现出职工队伍团结稳定、群众满意,党群干群关系融洽,干部职工发展意识强烈的大好发展形势和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。
3月13日,在哈密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又传来好消息,我队被授予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,大队党委书记张云龙同志被授予预防职务犯罪先进个人。
据悉,为给单位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,保证我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,我队坚持依法按制度、按程序办事,杜绝发生职务犯罪的各个环节,全力推行“阳光工程”。
我队始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,对于“三重一大”(重大事项、重大项目、重大人事和大额资金使用)始终都是坚持党委集体研究、集体决策。坚持民主推荐、组织考察、党委集体研究决定、任前公示、任前廉政谈话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;在矿权运作转让方面坚持由技术部门提出、经营部门论证、党委会集体研究后报局审批;同时,加强和完善了财务内控制度、对财务人员和财务业务实行大队统一管理,杜绝了小金库、帐外帐现象。
对于大队及各基层单位3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、5万元以上的项目,一律按照《第六地质大队招投标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程序实行公开招标,由大队纪委、监察科对招投标活动实施全程监督,大队财务、审计部门全过程参与。每次招标都经过多轮竞价、比价后,最后由招投标领导小组集体选择中标人。对于由我队出资实施的项目,按照在质量标准同等的前提下选择报价低者中标;对于由我队收取资金实施的项目,按照在同等情况下选择报价高者中标。据统计,2007年我队共开展招投标工作32次,招投标涉及金额达2400余万元,均能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,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。
由于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扎实开展,保证了我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既保护锻炼了干部,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,形成了用制度管人、管钱、管物、管事的工作机制,我队也连年被地矿局考核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,同时,也使我队在哈密地区树立起了诚信六队的良好社会形象。 |